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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建敏: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2008年03月11日 17:28:10 稿源: 中国网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3月11日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华建敏说,能源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妥善应对日益增长的能源需求和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是我们必须长期面对的战略性问题。能源问题涉及多领域、多部门,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设立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组建国家能源局。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核电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划入该局。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为促进能源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的紧密结合,统筹兼顾,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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