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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水利部要求震区做好灾区防洪工程安全工作

2008年05月13日 16:14:08 稿源: 新华网 姚润丰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利部12日、13日连续发出两个紧急通知,要求震区各级水利、防汛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时上报防洪工程的震损情况及处置措施,切实做好地震灾区防洪工程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要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单 位,迅速对水库(尤其是病险或在建水库)、水电站、堤防、闸坝、堰塞湖等开展拉网式排查研判,确保险情及时发现、及时抢护。

    对发生险情的水库等防洪工程,要立即组织专家会诊,制订抢险方案,落实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及时控制险情。对重大险情可能发生的危险地区,要迅速转移下游和受威胁的群众,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对一些难以有效排除险情的水库、水电站和堰塞湖,要采取果断措施,加大泄量,尽快降低库(湖)水位或腾空库容,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还要求,加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特别要应对好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崩塌等灾害对水库、水电站、堤防工程造成的不利影响,加强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保障工程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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