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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达成开发东海共识 划定共同开发区

2008年06月19日 12:52:42 稿源: 新华网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一、关于中日在东海的合作

    为使中日之间尚未划界的东海成为和平、合作、友好之海,中日双方根据2007年4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以及2007年12月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的新共识,经过认真磋商,一致同意在实现划界前的过渡期间,在不损害双方法律立场的情况下进行合作。为此,双方迈出了第一步,今后将继续进行磋商。

    二、中日关于东海共同开发的谅解

    作为中日在东海共同开发的第一步,双方将推进以下步骤:

    (一)由以下各坐标点顺序连线围成的区域为双方共同开发区块(附示意图):

    1、北纬29°31′,东经125°53′30″

    2、北纬29°49′,东经125°53′30″

    3、北纬30°04′,东经126°03′45″

    4、北纬30°00′,东经126°10′23″

    5、北纬30°00′,东经126°20′00″

    6、北纬29°55′,东经126°26′00″

    7、北纬29°31′,东经126°26′00″

    (二)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具体事宜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三)双方将努力为实施上述开发履行各自的国内手续,尽快达成必要的双边协议。

    (四)双方同意,为尽早实现在东海其它海域的共同开发继续磋商。

    三、关于日本法人依照中国法律参加春晓油气田开发的谅解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中日两国政府对此予以确认,并努力就进行必要的换文达成一致,尽早缔结。双方为此履行必要的国内手续。

    东海大陆架位于中、日、韩三国之间,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水产、石油、天然气以及稀有矿产资源。中日双方对于东海大陆架的划分,以及其资源开发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和分歧,并多年协商未果。中国和日本都存在能源供应短缺的问题。日本所需石油几乎全部仰赖进口,而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进口国。这次中日双方对东海划定区域进行共同开发将大大增加两国各自的石油产量,缓解国内能源供应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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