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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对重污染或资源消耗大产品开征消费税

2008年07月08日 18:02:02 稿源: 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今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就“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节能工作”与网友交流。曾晓安表示,财政部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

    曾晓安称,我们一直在不断调整消费税的征税税目及范围,引导社会合理适度消费,鼓励节能环保。如,对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征收消费税;通过差别税率对节能环保汽车给予优惠,乘用车按照排量大小分别适用3%-20%六档税率,车排量越大,适用税率越高。下一步,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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