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除此之外,还没有更多能吸引开发商、业主考虑建筑节能的措施。
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费用,仇保兴曾提出过能源服务公司的模式。也就是请一家能源公司为一个小区提供改造的费用、技术、装备。改造好了以后,在一定年限内,比如10年内,节能的效益,包括节省下来的供暖费用等,部分返还给这个能源公司。10年以后,这个能源公司就退出了,这样业主只花很少的钱或者不花钱就能够达到节能效果。
据了解,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费用问题,国家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解决方式,主要是各地自行解决。地方财政、供热单位和业主将共同承担这笔资金。
以北京为例,“十一五”期间要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今年6月,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节能改造的资金原则上由产权单位负担。但城镇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等5类改造项目可申请政府部门的资金,不足部分原则上由业主和原产权单位各负担50%。
按照徐宗威的设想,可以对不同类别的建筑设立不同的经济杠杆,投入少量资金撬动大的需求。每个城市可以将每年需要节能改造的面积进行分解,编制若干改造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对施工企业进行政策上的扶持,比如帮助其获得一定贷款,在节能改造后省出的费用中分给其一部分利润。
“对业主也是如此,比如改造前取暖费是30元/平方米,改造后只收取20元/平方米,这样就能够让业主获得实惠,从而主动要求节能改造。”徐宗威说。
徐宗威觉得,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只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是不够的。如果能够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让业主、施工企业、开发商、投资商等相关利益主体都能够在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中获得好处,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目前各地这方面的动作还太少。“行政的思考多,市场化的思考少。”
需要严格控制城市的容积率
徐宗威认为,在建筑节能上,除了资金问题外,建筑密度、城市布局也是影响能耗的重要因素。
以北京为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往往是一个大家庭走一个门,住在一个院子里;到了七八十年代,十几户人家走一个单元门,住的是五六层的公寓楼;现在则成了几百户家庭走一个大门,住在高层公寓楼里了。
“居住密度提高,建筑密度过高,对自然和生态的利用就会减少,地气接不上了,自然通气遮挡了,生态植被环境看不到了,必然增加建筑能耗的使用。”徐宗威说。
在很多人看来,居住密度的提高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无可奈何的结果。但徐宗威有不同看法。
“人多地少是相对概念,要看跟什么国家比,我们比美国、比俄罗斯一定是人多地少,但同日本、英国、德国等国相比,它们的人地矛盾和我们差不多,甚至比我们还紧张。”徐宗威说,通过对这些国家居住形式的考察,发现其居住环境和建筑密度并没有我国这么高。
徐宗威说,我国实行的城市集约发展的道路是正确的,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方针也必须坚持。但城市的集约发展应当有个上限,目前我国城市住宅区的容积率总体上突破了3的水平,有些城市的中心区的容积率已经超过5。这个水平已经大大超过世界上城市住宅区0.5~2.5的容积率平均水平。住宅容积率过高,势必带来过高的建筑密度、过高的人流和车流。建筑密度过高,再加上城市形态单一,摊大饼式的发展,导致城市出现明显的热岛效应。进而增加了建筑物室内降温能耗,也增加了人们出行的交通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