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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范围扩大 各商家执行不一

2008年07月28日 15:23:08 稿源: 新疆电视台网站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备受关注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限塑令”,自今年6月1号实施以来,发现塑料袋的使用频率与数量都已大大减少。7月10号,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再次公布了相关补充意见。明确将有偿使用塑料袋的范围,扩大到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就目前各商家的执行情况来看,效果怎样?一起来了解。

    记者在乌鲁木齐中山路、光明路、西北路、北京路等地的餐饮店看到,目前顾客打包的塑料袋仍是免费提供的。这些餐饮店的负责人说,因为没有接到有关部门关于打包塑料袋收费的通知,他们还和以前一样,免费提供打包袋,但也有个别餐饮企业对打包塑料袋收费。

    餐饮店负责人田国瑞:“按照标准有大、小两种袋子,小袋子收一毛钱,大袋子收两毛钱。”

    消费者:“实行这种打包袋收费或是超市购物袋收费,我觉得挺好的,如果说真是需要的花上一、两角钱,也不算负担。”

    根据补充规定,盛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都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的要求无偿提供给消费者,而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必须注明“食品用”、“QS”等标志,才能用于销售,可目前,不少餐饮企业即使出售,塑料袋也并没有达到环保要求。

    消费者:“现在没有食用适合打餐饮的打包袋,作为消费者来讲,他想打包没有别的袋子,肯定要用这种不环保的,没办法。”

    鉴于这种情况,有些餐饮企业干脆将原先塑料袋换成了环保餐盒。

    餐饮店负责人李瑞:“我们一块钱进回来,一块钱销售给顾客,而且对你的携带、对你的饮食卫生,起到一个很好的效果。”

    消费者:“我觉得用这个饭盒比较干净,而且比较环保,虽然说这个饭盒要花一元钱,我会选择这个饭盒。”

    和餐饮行业的执行情况相比,服装店的执行情况则不怎么乐观。大多数经营户都没有接到禁止向消费者提供免费塑料袋的通知,而且作为他们来讲,也没打算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的费用,担心会因此损失部分客源。一些专卖店为支持环保,已把原先的塑料袋改成了免费的纸袋。

    消费者:“又环保质量也挺好,也可以重复使用不浪费。”

    在乌鲁木齐南门新华书店记者看到,塑料袋已不再免费提供,每个塑料袋售价为0.2元。而小型书店和音像店,依旧免费提供塑料袋。

    消费者:“我觉得买书的话,两角钱一个袋子还是可以接受的,如果说他能够提供免费的纸袋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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