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所辖县市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矿产品22种,其中煤炭储量最高,约4799.7亿吨,分布在玛纳斯县城南地区、呼图壁县、昌吉市南部丘陵山区、阜康准南烧煤田、吉木萨尔县五彩湾及南部山区、奇台县北塔山地区、木垒县,形成了煤电煤化工产业带,推动地方经济的同步快速增长。
2007 年,昌吉州所辖县市矿产品开发企业共113家,勘查项目195个,登记勘探面积为3722.91平方公里,勘探投资额约18034.64万元。当年共销售矿产品(主要是煤炭、粘土矿)431.42万吨,缴纳税额为5153.48万元,其中营业税739.66万元、企业所得税2163.35万元、个人所得税1042.24万元、资源税423.71万元。
2008年上半年,矿产业税收收入9376万元,其中资源税收入为284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437万元,增长18.15%。
当前从矿产业税收状况来看,该州矿产业税收收入始终保持一定规模,2004年至2007年,矿产业实现地方税收总额占全州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保持在14%--16%之间,2008年上半年矿产业税收比重已达到了15%。矿产业税收征管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从矿产业发展前景预测,昌吉州所辖县市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在矿产品消费市场供求两旺、销售价格不会有较大幅度的波动的情况下,矿产品开发有望成为昌吉州新的税收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