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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2008年环保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2008年08月19日 16:23:53 稿源: 新疆日报 温丽娜 王菲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新疆能源网讯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的《2008年环保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强制机动车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和添加剂,以提高油品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8月18日,记者在《方案》中看到,相关部门将加大车用油品监管力度,鼓励机动车使用低硫高品质车用燃料,强制使用车用燃油清净剂和添加剂;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加大治理和淘汰力度,年内完成6万辆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方案》还要求,在天津路、友好路等主干道设立公交专用道,鼓励和引导市民优先使用公共交通。

    首府街头的烧烤摊也是重要污染源。《方案》规定,要通过对室内外烧烤摊点实施差别收费和更换环保炉等措施,控制烧烤污染,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治理。

    《方案》中还提到,今年首府将提高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在城市热电和集中供热无法覆盖的区域内,将开展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建成各类清洁能源使用示范项目10个。推广清洁能源及优质煤,提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输配能力,并向供热领域倾斜。此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低硫煤50万吨,保证锅炉用煤的硫含量低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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