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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洗车场点须循环用水违反规定将受罚

2008年08月27日 12:42:51 稿源: 新疆日报 晁瑾 热娜·乌布力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新疆能源网讯 今后,乌鲁木齐洗车场点须安装进水水表和循环用水水表。凡未安装和使用的,一律不得使用高压水枪。如有违反,水务监察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记者8月26日从乌市水务监察支队了解到,为保障乌鲁木齐地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即日起,水务监察部门加大对洗车场点的监察力度。

    此前,乌市水务监察支队和乌市节水办联合对首府236家洗车场点的节约用水设施展开检查,发现90%的洗车场点未安装节水或水循环设施,个别安装了的却没有启用。水务监察支队和节水办对82家洗车场点提出责令整改,对28家先行登记保存洗车设备,对30家停业整顿。

    一家洗车场老板说,之所以没有安装节水设施和循环用水设施,是因为投资太大,而且不少车主拒绝用二次用水清洗车辆。

    乌市水务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乌市水务局《关于加强洗车场(点)用水管理的通告》,洗车场循环用水重复利用率应在80%以上,而目前首府洗车场点水资源浪费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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