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山西省环保局今日作出决定,对未按时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入网的,环保部门按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进行处理,并对其采取停发环保补助资金、停止新建项目审批等制裁措施。
按照计划,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将在本月底前完成在企业安装入网工作,到达十月十五日前,山西省、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式投入联动运行。
据了解,从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全面安装入网工作开始,到目前实际安装进度不是很好,许多企业对安装工作并不积极。
山西省环保局要求,重点污染企业必须提供现场安装条件,完成排污口等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将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在环保部门指定的污染源排放口、排放筒上,完成调试等。
对未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入网、比对、有效合格运行等工作的企业,按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进行处理,并对其采取停发环保补助资金、停止核准新建项目总量指标、停止新建项目审批等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