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头条 今日要闻 企业与市场 石油天然气 煤炭水电 金属与化工 新能源 招商引资 节能与环保

首页>>节能与环保

内蒙古全面强化火电企业二氧化硫废气减排

2008年09月19日 18:13:49 稿源: 新华网 任会斌 发表评论 订阅新疆手机报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推动火力发电企业减排二氧化硫废气,内蒙古日前全面加强了火电企业排放二氧化硫的政策约束,到2009年底仍未安装脱硫设施的火电企业将被勒令停止运行。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新出台的政策,内蒙古要求到2009年底,除国家允许使用低含硫燃煤的电厂外,其他凡是没有安装脱硫设施的火力发电机组,必须停止运行。同时,燃煤电厂的综合脱硫效率必须达到90%以上,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限产、限排或停产治理,并取消脱硫电价补贴,或按国家核减脱硫电价的有关政策予以处罚。

    内蒙古还将加强对燃煤电厂的煤质监测,凡违规使用高硫煤的,一经查实,将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为确保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内蒙古规定凡是列入2009年完成脱硫任务的火电机组,脱硫设施2008年必须开工建设。

    此外,对列入2006年和2007年关停计划但目前仍未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内蒙古要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关停,对列入2008年关停计划但尚未关停的40.8万千瓦电力机组,今年年底前要全部关停。

发表评论 打印此页 【责任编辑: 罗玲
网友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不代表本网观点)
昵称 匿名发表
内容 查看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Copyright © tianshan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天山网 版权所有 未经天山网书面特别授权 请勿转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新闻热线:0991-8521321 E-mail:webmaster@xjts.cn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新B2-2005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