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矿工讨要加班费打赢“官司”
最多6名工人仲裁期间被停工如今生活举步为艰
亚心网讯(文/图本网记者 陈蓓蓓) 为讨要加班费及社会保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煤矿(以下简称三建煤矿)的17名矿工于今年5月向自治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过10次开庭,10月24日,劳动部门裁决:煤矿方需支付17名矿工加班费及社会保险。虽然赢了“官司”,但矿工们的心情非常复杂,因为其中6名工人在仲裁期间却被告知停工,矿工们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变得举步为艰。
由于没有在工地找到活,矿工吴善右只能在家里帮爱人做做家务
萝卜白菜每日必吃
10月30日,姜金成和妻子刘丽华在家附近的菜市场转了很久,却迟迟没买菜,连着1个多月都吃萝卜、白菜,让他们看到这两样菜都会感到反胃,但稍贵点的菜他们又不舍得买。
“我和老婆5个多月没到矿上工作了,给孩子存的那点学费也被用得差不多了,再这样下去不仅我和老婆生活不下去,两个读大学的孩子也会面临退学。”姜金成叹口气说,和他同样面临生活压力的还有另外5名矿工。
因为没有收入,姜金成不得不去附近的工地打零工,而妻子因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也只能在家里做些家务。“原来我们两口子一个月收入近4000块,现在我每个月能给家里拿回1000块钱就不错了。”
与姜金成面临同样生活窘境的还有毛月平、吴姜右、姜现领、邱保献和王来生5名矿工,他们因为加班费一事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也被矿上要求停工,目前都在靠四处打零工糊口。
加班费成矿工心病
2004年9月,姜金成夫妇来到位于乌鲁木齐八道湾的自治区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煤矿工作,一直从事井下作业。
姜金成的工友毛月平告诉记者,他是1997年到三建煤矿从事井下开采工作的,那时煤矿属国有企业,矿工们的工作、生活都还比较规律。“2004年8月,煤矿成包给了私人老板,从那以后我们就没了节假日,就算是过节,我们也要三班倒下井采煤。”毛月平说,对于这样的工作大家虽然感到体力不支,但没有人对当时的工资待遇提出质疑。
姜金成回忆说:“最初我还在想,节假日休息也没啥事干,倒不如上班多挣些钱,可是后来才知道,工人节假日上班是要给加班费的。”姜金成说,随着对加班费的深入了解,姜金成和妻子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向煤矿索要加班费。“刚开始妻子还不同意,她害怕我俩会因为这事丢了工作。我和工友们交流的时候,他们也在讨论加班费的事情,还有人提出煤矿没有给我们购买社会保险,感觉工作太没有保障了。”
争取权益申请仲裁
据矿工们反映,2005年7月初,三建煤矿曾与矿上所有工人都签定了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只有一份,由煤矿进行保管。
“签定合同书时,因为大家都不懂劳动法,就知道签个名字完事了。”矿工毛月平说,一直以来矿工们虽然对节假日上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虽感到不满,也曾向煤矿提出了补发加班费的要求,但一直没有什么结果。
为了搞懂加班费的相关法规,矿工们买来了各种法律书籍,在闲暇时聚在一起研究。“我们查看了《劳动法》,像我们这样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矿上应该给我们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而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该给我们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姜金成拿出放在枕边的《劳动合同法百案图解》给记者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