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疆因外力损坏输配电设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高达1036起
4月28日上午,新疆电力公司办公楼前花团锦簇,彩旗招展,自治区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黄亚波和新疆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苏胜新共同为自治区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成立揭牌。自治区公安厅将在新疆电力公司长期派驻警力,警企协作共同打击涉电犯罪。
近年来,自治区境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据不完全统计,全疆因外力损坏输配电设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高达103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98万元。电力设施遭受破坏的情况引起了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2007年6月10日,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作出重要指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是非常重要的。现代社会中,电的正常供应事关重大,应拿出意见,必要时应由人大立法。”2008年9月1日,自治区首部电力设施保护办法颁布实施。
黄亚波在揭牌仪式上说,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自治区公安厅决定派驻民警进驻新疆电力公司,设立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区打击和防范涉电犯罪工作。公安机关将保持对涉电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发挥主力作用,加强对涉电违法犯罪活动的分析研究,抓住规律特点,在打现行、破积案、打团伙、追逃犯上狠下功夫,依法严惩各类涉电违法犯罪活动。
苏胜新说,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与电力企业坚持警企协作,多次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斗争和输电线路保护区违章施工整治等活动,依法取缔了一批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废品收购站点,侦破了一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涉电犯罪案件,抓获了一批涉电犯罪分子,为确保我区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作出了贡献。为进一步深化警企协作长效工作机制,自治区公安厅在新疆电力公司设立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派警驻企,对联合督促指导各地州公安机关和电力企业有效侦办涉电案件,统一情报信息口径,规范研判案情分析,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将发挥重要的执法效能和效率。希望充分发挥打击涉电犯罪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深化警企协作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形成我区严打快判强大声势,防范打击并举,调动全社会力量,维护电网安全稳定,为国家“西电东送”战略顺利实施和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